院属各非毕业班级团支部,学院团总支,学院其他学生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我校大学生德育实践保障体系与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校大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的大力开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申报2015年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省级项目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81号)及学校团委《关于申报2015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通知》(湘一师团字[2014]16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年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环节和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引导和鼓励我校大学生积极开展“我的中国梦”、“向雷锋同志学习”等主题实践活动,从实践中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受到教育,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解;在实践中增长才干、锻炼毅力、培养品格,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主要内容与形式

1.学雷锋志愿服务实践活动

引导海洋之神之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主动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以“学习雷锋、奉献爱心”为主题,开展“关爱他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为空巢老人提供家政服务、应急救助、心理抚慰、健康保健;为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料、亲情陪护、学业辅导;为农民工提供技能培训、文化服务、权益维护;为残疾人提供生活救助、潜能开发、缺陷补偿等服务,推动形成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的社会氛围。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开展“关爱社会”志愿服务实践活动,普及文明礼仪知识、维护公共秩序、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服务社区文化建设、推进网络文明传播,努力营造规范有序、文明祥和的社会环境。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主题,开展“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实践活动,宣传环境保护知识,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清洁城乡卫生、主动爱绿护绿。

2.“我的中国梦”微电影创作实践活动

旨在鼓励海洋之神之线路检测中心大学生投身到各类德育实践活动中,通过切身的体会和独特的视角,对家乡之美、生态之美、人与自然和谐之美等大美中国类;将爱国厚德之人、勤劳尽责之人、奉献善为之人、励志感恩之人等人物风尚类;将时尚生活风貌、民俗民风民情、幸福生活历程、校园精彩人生等生活类;将人生理想之梦、富民强省之梦、民族复兴之梦等梦想类,进行大胆创作,再以人人喜欢、形式新颖的微电影记录下来,展示出来,实现自我教育。

三、申报要求

1.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德育实践项目,每个成员只参与一个团队。

2.本项目立项需在校内有广泛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开展,只立项学生自主组织的、人数规模不太大的德育实践项目。

3.所有团队都必须聘有指导教师。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应聘辅导员老师或其他相关老师为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4.项目实施以一年为期,且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时间。

5.申报团队需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困难,确保项目的实施效果;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确保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

四、立项标准

1.项目实施能达到学校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目标。

2.项目方案有创新性,时代感强,可操作性强。

3.项目实施有一定基础和前期准备。

4.项目申请者具备实施项目能力。

5.“我的中国梦”微电影创作实践项目的内容及结项作品等必须符合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全省高校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13〕5号)附件2《首届“我的中国梦”湖南省大学生微电影大赛方案》(详见附件1)的要求。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名额与程序。各团支部根据德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3个项目推荐至学校参加2015年度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的申报。

2.经费资助。对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学校将按1000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资助,归口校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领取与报销。对立项的的省级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省里将资助一定经费,省资助经费下拨至学校帐户,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领取与报销。

3.验收与备案。项目实施完成后,学校将依据项目申报材料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材料存档备案。

请各团支部、学生团体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团队申报,并于2014年11月18日前将《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大学生德育实践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3)纸质稿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稿报送至学院团总支办公室,联系人:刘威,联系电话:15874226245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团总支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